萍乡安源区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全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按照《江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创新,加强辖区内危险废物监管,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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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领导,明确目标  

安源生态环境局成立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推动建立“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动员、协调、指导乡镇办等基层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合力扎实推进落实。

强化组织,稳步实施   

今年以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危险废物专项工作会议,强化专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安源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亲自调度、并及时通报反馈,充分发挥危险废物平台监管系统作用,保证危险废物准确、快速、便捷、合法转移。在专项整治行动中,线上线下及时跟进,完善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手续和日常保障服务,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保证危险废物转移过程顺利进行。    

宣传引导,疏堵结合  

针对部分产废企业环境意识不强、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不高等情况,安源区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贯彻实施、“两高”司法解释和有关试点文件,采取进企业现场宣传与组织培训等方式,认真做好政策法规宣传,引导企业转变观念,守法经营,合法合规处置危险废物。

完善机制,明确责任  

安源生态环境局根据《萍乡市生态环境局构建“五全”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贯彻并落实了构建全域排查、全面清理、全量处置、全过程监管、全方位提升“五全”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有效防控生态环境风险;根据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对辖区内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部进行专项检查,根据环评影响与评价手册对照其申报的危险废物和原辅料,并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重点经营单位,如萍乡市胜湘废油回收有限公司、江西省八六三等公司,严格执行管理计划、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情况等规定,督促企业落实相关法律制度和主体责任,线上线下加强监管。(安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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