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头条讯 为持续推动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素质提升,有效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为广大群众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3月14日上午,由萍乡市公安局、萍乡市文明办主办,萍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承办的“文明骑乘 安全出行”萍乡市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启动仪式在秋收起义广场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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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谢梦生,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长何军,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总督学袁应军,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廖柏学出席活动。市城市管理局、公安交警、文明交通劝导员、志愿者、外卖骑手、大学生等近200人组成了多个方阵,共同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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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萍乡市公安局副局长何军就全市摩托车、电动车“文明骑乘 安全出行”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进行了部署,全市公安交警要坚决响应号召,迅速行动起来,以攻坚决战的姿态和超常的举措,全面深入推进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要求通过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大宣传、大警示、大教育活动,推动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文明素质持续提升。深入开展《萍乡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普及,广泛传播文明出行、平安出行知识,强化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文明守法、安全防护意识。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和文明公约,当好文明创建的领头人、排头兵,营造文明交通你我参与、文明城市共同创建的良好氛围。

大学生、外卖骑手、志愿者代表分别进行了表态发言。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谢梦生宣布“文明骑乘 安全出行”萍乡市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启动。据悉,湘东区、芦溪县、上栗县、莲花县分别在各地同步开展了摩托车、电动车宣传教育活动启动仪式。萍乡市即日起在各县区设置了10余个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点,通过对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采取“五选一”的方式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或者体验式教育。

通过全市上下积极开展摩托车、电动车“文明骑乘 安全出行”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巩固摩托车、电动车文明交通专项整治成果,推动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养成“有牌证、不闯灯、不超速、限两人、戴头盔、无遮棚、靠右行、不乱停”的良好驾驶习惯,确保实现“一提升两下降”工作目标(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自觉性明显提升;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明显减少;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广泛动员发动全市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交通陋习,投身文明交通行动,养成安全出行习惯,上下齐心努力把萍乡打造成和谐畅通、宜居宜业、精致精美、人见人爱之地。(王萍/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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